招标公告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租赁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文章来源: 浏览量: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二)服务名称:车辆租赁服务。

(三)服务内容:租赁三辆别克GL8公务车辆,并配备三名驾驶员,用于满足日常业务保障和应急保障需要。

(四)服务地点:青岛及公司办公所需地点。

(五)采购预算控制价:40.5万元/年。

(六)服务期限:1年,采购单位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方。

(七)中标人确定方式:合理低价法,如果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情况,则根据已提供的同类型业绩证明中单项合同总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报价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汽车租赁服务内容,在青岛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服务机构。

(三)报价单位近三年(20212-至今)至少具有4份以上不低于50万的汽车租赁同类业绩合同。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 所提供的租赁车辆须为报价单位自有车辆。

2.租赁车辆配置要求:20141月以后上牌车辆,交车行驶公里数不得超过15万公里,车况良好,外观及内饰整体完好。

3.租赁车辆型号要求:别克GL8-2.5L手自一体 25S 豪华型及以上车型。

4.如车辆本身存在故障,投标人应提供免费替换车服务。

5.投标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且有能力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车辆维修、保养等服务。

6.投标人提供的车辆保险需包含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50万,且需包含司乘人员险100万。

7.在租赁期内若出现非人为原因导致的车辆故障(包括厂商宣布的召回),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车辆故障维修期的替代车辆,替代车辆应经采购人确认。

 8.租赁期内车辆使用公里数无限制。

9.在租赁期内若出现因管控原因导致人员或车辆无法使用,应提供替代车辆和司机,替代车辆和司机应经采购人确认。

(二)人员配备要求

1.报价单位应提供三名专职驾驶员,要求青岛本地户口,年龄35-55岁,C1及以上驾照,持驾照年限须10年以上,无犯罪记录,无不良驾驶记录,踏实忠厚,保密意识强,能适应加班。驾驶员应为报价单位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日不得早于20242月),近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

2.驾驶员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如遇加班情况需服从工作安排,能够适应外地出差,可在采购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调休,工作电话保持畅通,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驾车到达指定地点。按照现有“一车一档”管理制度要求,驾驶员需熟悉windowsoffice办公软件,可按时填报公务用车管理档案,自主进行内部车辆管理信息化工作。

(三)服务标准

往返青岛及公司办公所需地点,车辆维修保养、保险、年审、洗车费、驾驶员人工费等费用由租赁方承担,我公司仅承担车辆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日常运行费用。投标人需每5000公里完成一次车辆保养工作。

中标单位应在询价采购结果公告发出后,及时提供车辆及驾驶员,如5个工作日内无法按照报价材料提供车辆及驾驶员,视为放弃中标,由其他合格报价单位中的最低报价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四)付款方式

该服务费实行半年结算制,在中标方未造成采购人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前提下,采购人收到中标方增值税专用发票,1个月内向中标方支付服务费。

(五)服务成果验收

每个付款期前采购人将对服务的成果进行检验。如服务成果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利要求中标方立即更换车辆及驾驶员,否则不予付款。

(六)服务保障

1.中标人应完全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执行。

2.在服务期内,如果证实服务成果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不能达到服务对象要求等,中标人应立即改正或者更换,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未能改正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采购方具有监察权:采购方不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察,如发现消极怠工或违法违规行为,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对相关人员进行撤换,中标方须无条件服从。

如中标人未满足以上情形,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车辆租赁费、保险费、年审费、维修保养费、驾驶员人工费等所有费用。不按照询价公告规定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40.5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资料包括:

1.承诺函;

2.车辆租赁报价单(附件2,需注明车辆配置情况);

3.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地注册公司需提供在青岛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4.项目配置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公里数照片;

5.项目配置车辆保险保单复印件;

6.项目配置驾驶员(3名)的相关证明材料(驾驶证复印件、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章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劳动合同);

7.同类业绩证明(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主要工作内容及总额的合同关键页)。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及骑缝处加盖公章,报价文件资料无法满足服务要求、缺失或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均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截止时间、形式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41216点。

(二)报价形式:报价文件需在封口处密封并粘贴封条并在封条四周压骑缝加盖公章后现场递交。

(三)报价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8号上实中心2号楼34层。未及时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资料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七、联系方式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8号上实中心T2号楼3410办公室。 牟文奇 0532-88618017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1229

 

附件、表格详见链接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租赁服务询价公告.pdf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租赁服务询价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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